搜索

首页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
【百日攻坚】防范校园霸凌与人身伤害,共建平安和谐校园

发布时间:2026-10-07 作者:李念儒 校对:李念儒 编辑:姜芸芸、万云 审核:余晓兰

校园是员工成长成才的净土,校园霸凌与人身伤害不仅损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,也破坏校园的和谐氛围。国家高度重视防治员工欺凌,教育部持续推进校园暴力与员工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。为落实“百日攻坚”专项行动要求,共建平安和谐校园,现发布防范提示如下:

一、言语与关系欺凌——看不见的伤害同样伤人

【案情回放】

大二员工小陈因身材原因长期被个别同学起侮辱性绰号,还被人刻意孤立、排挤,在班级群里被反复嘲讽。他日渐沉默、害怕上学,身心受到严重伤害。

【安全警示】

校园欺凌不仅指肢体暴力,言语侮辱、造谣中伤、孤立排挤等“软暴力”同样属于欺凌,伤害不亚于拳脚。据教育部部署,学校须成立员工欺凌治理委员会,对欺凌行为依法依规认定处理;面对言语与关系欺凌,不要默默忍受,要及时向老师、辅导员求助。

二、肢体冲突与人身伤害——冲动之下的代价

【案情回放】

两名同学因宿舍琐事发生口角,情绪上头后动起手来,一方被打伤住院。事后不仅双方受到纪律处分,动手者还因殴打他人被依法追究责任,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代价。

【安全警示】

同学之间难免有摩擦,但“动手”绝不可取。殴打他人轻则违反校纪,重则触犯法律,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遇有矛盾要冷静沟通、寻求辅导员或班主任调解,切勿意气用事、以暴制暴。

三、网络欺凌——屏幕背后的恶语伤人

【案情回放】

某同学的照片和生活隐私被他人截图发到网络,配以侮辱性文字传播,还遭到匿名账号持续谩骂、骚扰,一度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。

【安全警示】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通过网络发布、散布他人隐私,对其进行侮辱、诽谤、恶意骚扰,同样构成欺凌并可能违法。面对网络欺凌,不要回复纠缠,应保存截图证据,向平台投诉举报,并向学校、公安机关反映。

四、财物勒索——“保护费”式的霸凌

【案情回放】

某高职员工多次被几名同学以“借”为名索要钱财,稍有不从便遭威胁恐吓,敢怒不敢言,前后被勒索上千元生活费。

【安全警示】

以威胁、恐吓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“保护费”式霸凌,性质恶劣,涉嫌违法甚至犯罪。遇到此类情况务必拒绝、不要给钱,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或报警,切勿因害怕报复而忍气吞声、纵容恶行。

五、遇欺受伤害,这样做

【安全警示】

遭遇校园欺凌或人身伤害,请牢记:一是不沉默,及时告诉老师、辅导员和家长,必要时向学校欺凌防治部门反映;二是不单独硬扛,避免独自与施暴者对峙,确保自身安全;三是留证据,妥善保存聊天记录、录音、照片、医疗记录等;四是求助有渠道,可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进行心理和法律咨询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,情况紧急立即拨打110。

主要参考来源:

1. 教育部:《教育部明确校园暴力与员工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具体要求》(原文见 /index.html)

2. 教育部:《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》(原文见 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zzjg/huodong/202404/t20240426_1127812.html)

3. 中国教育新闻网:《防范员工欺凌,学校和教师该做些什么?》(含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条款)(原文见 http://m.jyb.cn/rmtzcg/xwy/wzxw/202405/t20240527_2111200296_wap.html)


上一条:【百日攻坚】刷单返利背后的连环套路,你识破了吗?

下一条:严守廉洁底线 筑牢安全防线 ——pt视讯召开国庆节前廉洁自律及师德师风提醒工作部署会